2026年6月30日,河南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省人书记副主任刘满仓受贿及利用影响力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。大常法院认定刘满仓犯受贿罪,委会无期判处无期徒刑,原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组副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,刘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,仓审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。被判数罪并罚,徒刑决定执行无期徒刑,河南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省人书记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大常同时,委会无期对追缴在案的原党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,不足部分继续追缴。
经法庭审理查明,刘满仓的违法犯罪行为跨越数十年,主要涉及以下两个阶段:
在职期间受贿(1997年至2018年)
刘满仓在担任商丘地委委员、组织部部长,商丘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,商丘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商丘市委书记,河南省委常委、副省长,河南省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,以及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等职务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,在项目开发、企业经营、职务提拔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。在此期间,他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财物,折合人民币共计1.46亿余元。
退休后利用影响力受贿(2019年至2024年)
刘满仓退休后,仍利用其曾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整治项目中谋取不正当利益。在此期间,他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财物,折合人民币共计1.70亿余元。
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刘满仓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。
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。庭审过程中,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,被告人刘满仓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,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。刘满仓作最后陈述,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。
(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冀成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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