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场由“挖人”引发的挖人商业秘密侵权纠纷,在2025年底迎来终审判决,赔偿披露创世纪(SZ300083,亿元元创股价13.31元,还有后续划扣市值221.59亿元)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深圳创世纪”)被判赔偿3.82亿元,法院系此前一审判决金额的强制30倍。
然而,执行判决生效并未意味着事件终结。并已深圳创世纪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,超万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。世纪示函自今年3月起,及时今收其银行账户资金被累计划扣超7600万元。挖人创世纪未及时披露该重大进展,赔偿披露迟至5月14日才发布临时公告。亿元元创7月10日,还有后续划扣创世纪公告称,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(以下简称“广东证监局”)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,公司及董事长夏军、董事会秘书伍永兵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;同时,公司亦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。
2025年12月,创世纪全资子公司深圳创世纪与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北京精雕”)的诉讼纠纷,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。法院判令深圳创世纪赔偿经济损失3.79亿元及合理开支200万元,合计3.82亿元。
判决生效后,深圳创世纪未履行赔偿义务。今年1月,北京精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并冻结深圳创世纪银行账户。
据广东证监局调查数据显示:
* 冻结情况:截至今年3月16日,深圳创世纪累计被冻结金额达7511.16万元。
* 划扣情况:3月17日起,银行资金陆续被划扣,截至3月27日,累计被划扣7600.79万元。
在此期间,创世纪虽发布了年度报告、一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,但未提及上述事项;亦未通过临时公告形式及时披露。
记者查询发现,5月12日,创世纪发布公告称,深圳创世纪因不服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,已提起再审申请并收到《受理通知书》。该公告同样未披露账户冻结及资金划扣情况。
直至5月14日,创世纪才通过涉诉进展公告进行披露,提示称:“深圳创世纪银行账户被冻结及资金被划扣事项,对其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,但未波及公司其他经营主体……”
因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,创世纪受到监管关注。7月10日,公司公告称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。
广东证监局认定,创世纪的行为违反了相关信息披露规定。董事长兼总经理夏军、董事会秘书伍永兵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,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。深交所亦向创世纪下发了监管函。
此次信息披露违规的源头,可追溯至2017年的一次“挖人”事件。
彼时,创世纪(时称“劲胜精密”)刚完成对深圳创世纪的收购,意图快速切入高端数控机床行业。2017年3月26日,北京精雕产品经理田某某离职,仅4天后便以化名“某欣”入职深圳创世纪,出任玻璃机项目副总经理。
法院查明,田某某在离职前一个月即开始谋划窃密,利用公司数据管理系统漏洞,从服务器下载文件162次,通过网共享拷贝文件7万余次,非法窃取数控机床设计图纸和技术文档超3.7万个。
2019年下半年,北京精雕将深圳创世纪及田某某诉至法庭,初始索赔9200万元;2022年2月,索赔金额上调至约3.82亿元。
二审法院基于侵权获利计算的赔偿数额为6.77亿元,远超北京精雕主张的约3.8亿元,故法院予以全额支持。
3.82亿元的巨额赔偿对创世纪造成多重打击:
1. 财务影响:直接冲击2025年度净利润。
2. 运营影响:子公司账户冻结及资金划扣影响日常经营。
3. 合规影响:因信披违规收到监管函,损害公司信誉。
这些负面影响已远超金钱范畴,对公司治理及市场形象构成严峻挑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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